私隐政策
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(下称「政府」)会确保所有透过https://www.natureintouch.gov.hk递交的个人资料,均按照《个人资料(私隐)条例》(https://www.pcpd.org.hk/sc_chi/data_privacy_law/ordinance_at_a_Glance/ordinance.html)的有关条文处理。
政府可能会于不同期间及为个别原因,邀请你自愿提供个人资料。此等数据可能包括姓名、电话号码、邮件地址或电邮地址。
个人资料乃由你自愿提供,有关资料只会用作参与渔农自然护理署有关活动之用。数据只会供处理申请的人员参阅,作为审批、联络及相关的用途。除非另外指明,本署会保留参加者姓名及所属机构/学校名称作活动相关的纪录之用,其他因参加活动而收集的个人资料会于活动完结后的6个月内被销毁。申请人如需要查阅或修改所提供的个人资料,请以书信方式(在信中填写活动名称/申请者覆函档)向本署职员查询。
除非法律许可或有所规定,政府不会在未得到你的同意下透露你的个人资料予第三者。